本文作者:访客

丽人丽妆实控人离婚案终审判决,前妻获价值1.2亿元股份

访客 前天 45119
丽人丽妆实控人离婚案终审判决,前妻获价值1.2亿元股份摘要: 4月1日,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与其前妻翁淑华离婚后股权分割情况。根据公...

4月1日,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与其前妻翁淑华离婚后股权分割情况。根据公告,法院终审判决黄韬持有的丽人丽妆的股中的1675万股归翁淑华所有,按4月2日股价计算,1675万股市值约1.2亿元。黄韬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配合翁淑华将上述股份变更登记至翁淑华名下。

丽人丽妆实控人离婚案终审判决,前妻获价值1.2亿元股份

此次变动后,黄韬持有丽人丽妆1.13亿股,持股占比例则从原有的32.46%降至28.28%,但仍为丽人丽妆的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丽人丽妆实控人离婚案终审判决,前妻获价值1.2亿元股份

据了解,2021年3月8日,翁淑华通过个人微博喊话丈夫黄韬,“记得你是一个有妻儿的男人,记得你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 。她表示,这几年黄韬晚上从不回家,连人影都见不到,孩子生病时,连续拨打其电话也没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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