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不要在婚前发生亲密关系,签合同都没用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从发生到现在已经将近两年了,这起事件从发生到现在关注度非常的高,因为这涉及到每个年轻人未来的幸福生活。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给大家最大的启示是:什么样是算强奸?
社会在进步,男女之间的亲密关系,和我们奶奶辈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要知道以前的女人都是三寸金莲,男女授受不亲,结婚全靠媒妁之言,洞房之前都没有见过面。
但现在的人开放程度不一样了,有了互联网,大家都开始了网恋,从网恋再奔现,两个人就开始拥抱,甚至还有人婚前同居,大家互相考察一下合不合适在一起不合适,免得结婚了以后再离婚。
所以,婚前发生关系也是很正常不过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男女两个人相识也有一段时间,举行订婚的第二天,到了男方的婚房内,没想到女方很抗拒。
两个人在电梯里搂搂抱抱,到了房间里是不是更进一步的亲密了?
这是一个正常人都能想到的进展,如果真的是一个比较矜持的女孩,这个时候就不应该跟着男方去婚房内,对吗?
目前案件已经二审,但二审的结果还没有宣判,一审判决男方罪名成立,判刑三年,男方一直不认罪,法庭在审理的时候,女方一直都没到现场。
大部分的网友都认为二审的结果基本会维持原判,如果改判,会给一审的法官造成很大的压力和舆论。
对这件事情的进展,网民们都在讨论一个话题,男女在热恋的时候能不能发生关系,万一刚开始女方是同意的,但后面没有达到女方的要求,对方就反咬你强奸,这是不是很尴尬。
有的网友认为,那要不要在发生关系之前先签一个协议,白纸黑字写下来,免得说不清楚。
虽然签了协议,但是这是在发生关系之前签的,如果发生关系以后他说不愿意了,你也没办法,所以签这个协议还是没有用。
还有大聪明的网友说,要不要搞一个记录仪,把整个过程记录下来,就像执法部门在执法的时候都会有记录仪,免得跳进黄河洗不清。
强奸,不仅有婚外强奸,还有婚内强奸,只要你在婚姻期内,你如果不同意,你的另一半都不能强行和你发生关系。
从法律上来说,不一定要发生实质性的关系认定为强奸,只要是违背妇女的意愿,就是强奸。
这件事情发展到现在的事态,对于男女双方都是没有一点好处的,事件中的吴某某,她以后还能嫁出去吗?哪个男人敢和她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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