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根金条拟被拍卖,起拍价514元/克,前主人或为落马官员

红星资本局4月25日消息,近期,平台显示,一些金条拟进行拍卖,以起拍价进行计算,这些金条的克均价低于黄金市场价。
平台显示:
此次拍卖的金条共有七根,品牌为“老庙黄金”。其中,三根金条重200克,四根金条重100克,一共1000克。这些金条的起拍价为514472元。以此计算,平均每克黄金约为514.47元。
截图自阿里资产·司法平台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这些金条金含量均为999.9%,纯度为足金。
此次拍卖将于5月9日10时开始,起拍价约为51.45万元,保证金为5万元,加价幅度为5000元。目前,该拍卖已有1024次围观,183人设置提醒,1人报名。
4月25日,红星资本局致电该拍卖的发起方——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低于市场价的克金价,该法院工作人员称:
“我们评估也是估接近800(元/克),但法院拍卖是要降价的(指起拍价),(金条)没什么瑕疵。”
当红星资本局问及这七根金条的来源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便透露。
截图自检验报告
红星资本局翻阅《评估报告》发现,此次评估范围为段彦修追缴违法所得一案的涉案资产,即段彦修违法所得的七根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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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11月5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原党委书记、代表段彦修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段彦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九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图片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4年春节至2023年9月,被告人段彦修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副主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代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原油配置计划调整、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12个公司和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197万余元,其中2500万元系未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彦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段彦修尚有2500万元未实际取得,系犯罪未遂,依法从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供述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退缴,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新闻网、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