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我国一种传统的婚俗。合理的彩礼是一种仪式化交流,有利于情感表达,但高额彩礼则将婚姻明码标价,容易激起攀比心理,败坏社会风气,《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都明确索要高额彩礼的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需要依法向对方返还,让彩礼回归传统婚俗的象征意义上来,既是司法审判的基本职能,更是依法引导移风易俗的客观现实需要”。9月21日,河南省淅川县司法局志愿者孙丽娟在龙城街道郑湾社区开展普法活动上如是说。
今年以来,为持续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淅川县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弘扬新风正气,助力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家风、民风。
该县紧盯重点群体,锚定“宣传点”。利用“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的特点,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宣讲活动,分层分类精准普法,提升普法质效。指导行政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在充分听取民意基础上,引入约束性条款,着眼于解决滥办酒席、薄养厚葬、高价彩礼等方面难题,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提供“标尺”,以“自治”聚力移风易俗。
同时结合业务工作,延伸“宣传线”。通过司法行政公众号、村(居)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相关案例及知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户外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实现普法面广众化、普遍化、多样化。结合一村(居)一课堂,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定期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在此基础上,开展主题宣传,拓展“宣传面”。结合民法典宣传月、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采取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同时建立预警机制,主动介入工作,将移风易俗工作与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相结合,组织志愿劝导队、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基层工作人员及时摸排线索,将教育、引导工作前置,加强源头治理,以治“已病”防“复发”、治“风气”防“未病”,推动彩礼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王海峰 王晓燕)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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