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的一个路口发生了一起汽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交警到达现场前已自行离开,让事故处理陷入困境。汽车司机回忆称,电动车主曾表示“我没事,赔我20块好了”,并坚持离开现场。
面对可能存在的内伤风险,民警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启动了对电动车驾驶人的搜寻工作。通过监控视频和微信转账记录等线索,交警最终成功联系到了驾驶人及其家属,并坚持要求其前往医院接受检查。
检查结果令人震惊,电动车驾驶人颅内出血,若未及时就医,后果将不堪设想。幸运的是,经过医院的及时治疗,伤者的情况已经稳定。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正确的流程至关重要。首先,遭遇车祸后应立即寻求他人帮助,并及时与医疗机构联系,以便进行有效的救援和治疗。其次,无论伤害看起来多么轻微,都应尽快就医,接受专业医生的检查,以避免可能的并发症和后续损失。最后,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应当报警,由警方封锁现场并调查事故责任。
(责任编辑:徐成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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