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8日,合肥消费者陈先生在一家超市购买月饼时发现,所购月饼礼盒包装上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生产日期,分别是2023年9月10日和2024年7月13日。陈先生购买的是一款单价238元的月饼礼盒,其保质期为90天。若按先前的日期计算,月饼已过期。
陈先生随后与超市方面进行了交涉,超市最初提出1000元的补偿方案。由于对超市和供应商的处理态度不满,陈先生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后,超市方面与陈先生签订调解协议,同意全额退款并支付4000元赔偿金。
对于“双日期”问题,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闫笑笑分析指出,无论原因如何,食品包装上出现两个生产日期都属于食品安全法所禁止的虚假标注行为,涉嫌违法。商家若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则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闫笑笑律师提醒消费者,生产日期是商品的重要信息,商家必须依法标注。消费者在发现类似问题时,应立即保存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事件反映出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需保持警惕。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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