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古埠翁家埠》
六、翁家埠海塘录
(一)翁家埠古海塘概述
翁家埠古海塘处于余杭海塘与海宁海塘的交界处,现大部分位于海宁境内。
钱塘江海塘与长城、大运河并称为我国古代三项伟大工程。
海宁海塘西起翁家埠,东至高阳山,全长约53.6公里,其中的一线临江海塘西起老盐仓坝,东至塔山坝,全场约32558米。一线临江海塘现存有清代鱼鳞大石塘、近现代洋灰塘等塘型。
此海塘接自今老盐仓,向西设有袁家坝(今长安镇盐仓红色村南)、塘坊(今许村镇红旗村南)、西盐仓(今许村镇塘桥村二组)、潘家坝(今许村镇塘桥村一组)、翁家埠(今许村镇翁埠村翁埠集镇南)等。
2008年10月23日《关于公布部分海宁市级文物保护点的通知》(海市文〔2008〕82号)附件《海宁市级文物保护点名单》:海宁海塘许村段 清代古建筑 许村镇境内钱塘江临海。
自古至今,钱塘江在杭州湾入海口的江道分为三各区域:翁家埠到河庄为北大门、河庄段到赭山为中小门、赭山到龛山为南大门。
南宋之前,钱塘江入海主流走的南大门,大致范围为今之萧山机场及龛山一带。
南宋宁宗嘉定十三年(1220)年,翁家埠到河庄一带的北大门遭海侵,钱塘江改道北大门。此后,钱塘江经常在南北大门之间徘徊,直到万历三年(1575年)后才稳定在北大门。
清朝之前,翁家埠为钱塘江北岸陆地。清朝年间,因钱塘江北移,北岸陆地一直向北内陆坍塌,直至今翁家埠老街处,清年间建造海塘,固定了内陆,后围垦,其南面外侧为陆地。
《钱塘江志》(1998):“历史上钱塘江河口两岸的主塘位置,如上所述,曾随江岸变迁而外移或内退。塘线稳定在现在位置的年代,各段先后不一。北岸杭州市狮子口到乌龙庙一段,宋末以后未再有移改塘线的记载;乌龙庙至翁家埠一段,原经庆春门八仙石、乔司附近再到章家庵、翁家埠。清乾隆四十五年至五十二年( 1780 – 1787) 加固乌龙庙经三堡、七堡到章家庵的范公堤以后,这一线海塘就此成为防洪御潮的主塘。
海宁段海塘,在江槽通过南大门的唐、宋、元、明各代,塘线是西起赭山,东连尖山、黄湾。明末清初,在江槽北摆过程中,海塘同时向北退移。直到清雍正年间,岸、塘不再坍退。再经乾隆朝的不断改建加固,使塘线稳定在现有位置。”
明清钱塘江北岸海塘的线位,在今天转塘狮子口、五浦河北岸、之江路、复兴南街、闸口、秋涛路、常青石塘路、老杭海路、三角村、月牙湖乔司监狱至翁家埠一线。结合古地图信息和语言学研究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确认五安路、绿景路、严家路、备塘路、九横路、博卡路至老杭海路一线为明代的海塘。
钱塘江海防工程,也叫“塘工”、“海塘”。
因为江边各段地理环境不同,从做法上来讲,会有土塘、柴塘、石塘之分,都是以巩固江岸、保护流域内耕畜民田不被潮水侵袭为目的,区别在于用料不同,耐久度也不同。
竹笼石塘修筑年代为五代,沿用至宋代。
柴塘始筑年代为宋代,技术沿用至清代,并有改进。钱江新城二期发掘的柴塘为明清时期。
条石海塘的始筑年代为宋元,一直使用至清代,营建工艺和技术逐步成熟,先后经历了条块石塘、丁由石塘、大石塘、鱼鳞石塘的演变。
常青石塘发现的宋元至明清石塘叠压关系为罕见现象。
钱江新城二期发掘发现鱼鳞石塘打破丁由石塘现象,亦发现石塘叠压柴塘现象。
柴塘
现代考古发现:吴越王钱镠兴建的五代吴越捍海塘为铺垫柴草加固等海塘埽工而成,五代钱氏捍海塘的线位,在今天建国路、江城路、复兴路至六和塔一线。
明代浙江水利佥事黄光升首创鱼鳞石塘。规格统一的长方形条石,丁顺上叠,自下而上逐层垒砌并依次收分,缝隙处用糯米浆勾填,再用铁锔箍紧,像鱼鳞一样,层层叠叠,密密匝匝。
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海宁、仁和一线海塘受岸崩塘毁的威胁,首次在仁和县兴筑鱼鳞石塘。
现存的钱塘江海塘(北岸余杭段)为清中期修筑,大体呈东西走向,西至乔司镇胜稼村与江干区九堡镇交界处,东至南苑街道钱塘社区与海宁市许巷镇翁家埠交界处,总长约8000米。塘身采用尺寸基本统一、六面平整的长方形条石(石材有花岗岩、石灰岩、红砂岩等)丁顺上迭,纵横排列,各层之宽度自下而上依次递减收分(下一层比上一层条石内收约8厘米),外观如同鱼鳞,故称鱼鳞石塘。
组成最上面一层塘路的条石长约1.45米,宽0.35~0.4米,厚约0.31米,重约350公斤。每两块条石间有长0.16米、宽0.11米的 束腰生铁锭扣榫相连,使得所有条石连成整体。除个别路段因建造房屋或修建公路等被破坏或被掩埋入地下以外,基本保存完整。这一段又被称为“乔司海塘遗迹”。
2019年度浙江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杭州钱江新城古海塘遗址勘探发掘”。
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为配合钱江新城二期建设,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地块沿线开展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
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考古队员对钱江新城古海塘遗址进行考古发掘,首次发现柴塘和石塘并行的双塘结构海塘,首次明确乾隆帝在乾隆四十九年到乾隆五十二年所修石塘的终点位置,确认了古海塘遗址中最重要的地理坐标节点。
石塘底桩
(二)清代翁家埠海塘录
1.康熙
《浙江省水利志》:“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水势又北趋,五十九年‘江水海潮尽归北岸’,仁和至海宁一线主塘面临崩溃的危险,从而出现了有清一代抢修险工、重修要工和系统修筑北岸杭海段海塘的局面。
康熙五十七年(1718),在海宁首先兴建大石塘958丈,五十九年浙江巡抚主持,在浦儿兜至姚家堰间创筑鱼鳞大石塘500丈,并建柴塘1055丈。”
《浙江省水利志》:“康熙五十九年(1720),浙江巡抚朱轼以钱塘江两岸海患频仍,奏准在杭州、嘉兴、绍兴三府各设海防同知一员,专门负责海塘的养护、修理,是为清代专职管理海塘之始。雍正年间,仿照黄河河防体制,“寓夫于兵”,曾设海防左右两营,左营驻海宁之东,右营驻海宁之西,属海防兵备道统辖,海防同知兼辖。两营共有守备2员、千总4员、把总8员,外委千总、把总(各8员),及守兵共一千名,分别防守北岸海塘的镇海、念里亭、尖山、澉浦、海盐、平湖、翁家埠、靖海、老盐仓、观音堂、章家庵、八仙石等12汛,战时保护海防,平时修护海塘。乾隆年间对这一体制曾有所变动。”
(1)浙江巡抚•王国栋
清•许鸿磐撰《方舆考证》:“十年五月,内上游水发,又将西塘观音堂、翁家埠等处老沙洗尽,直逼内地。署巡抚王国栋题明,接筑草塘二千余丈,其地半属海宁,半属仁和。此又延及仁邑修筑工程之源委也,江潮日涌,工程愈急。”
清•李圭修《海宁州志稿》:“十年七月,署巡抚王国栋题请,培阔宁邑翁家埠至仁邑万家闸一带旧土塘,再于宁邑华家衖草塘止处起,接筑柴草塘至仁邑潮神庙止,计接筑草塘二千二百二十余丈。其地半属仁和,又修筑矬陷草塘七百二十一丈,七尺开底,拆筑无脚草塘二百六十余丈。”
清•陈璚修《杭州府志》:“王国栋疏略宁邑自华家衖以西,至翁家埠接连仁邑之沈家埠等处,先将旧土塘加倍高阔,又于华家衖、西新仓、周家坝、翁家埠等处,酌量外筑土隄圈入以护庐舍。再于华家衖草塘止处,接筑柴草塘一带至仁邑沈家埠迤西之潮神庙东首止,计长二千二百二十余丈。再宁邑矬陷草塘七百二十一丈七尺,当饬分别修筑,再无脚草塘二百六十余丈,亦并开底撤筑,并于危险之草庵前一段,建贴心盘头一座,以迎水势。”
《海塘录》:“抚臣王国栋请:増筑草塘及报塘工防【雍正十年】宁邑沿海塘工,外系活土浮沙,本年春夏霪雨连绵,山水骤发,加之潮势猛裂,防沙冲卸,以致东西草石各塘,均多矬损,经臣严饬工员上抢筑堵御。惟华家衖以西之翁家埠,接连仁邑之沈家埠,迤西至万家闸一带地方,历来原无草石等塘。
本年闰五月十三四等日,上防山水骤发,汇注钱江,搏击顶冲,此段旧沙日被坍进,以致危险异常,应先将旧土塘加培高阔,并接筑草塘。宁邑自华家衖以西,至翁家埠接连仁邑之沈家埠等处,先将旧土塘加培髙濶,又于华家衖、西新仓、周家坝、翁家埠等处,酌量外筑土堤圈入,以防庐舍。但土堤松浮单薄,恐未能抵御潮汐,且海塘形势迁徙靡常,原应随时相度。
今此地历年因离海尚远,外有沙地,未足为虞,不期自今夏水发以后,昼夜冲刷,遂至逼临内地。若不及早捍卫,关系两邑生灵匪浅,应再于华家衖草塘止处,接筑柴草塘一带,至仁邑沈家埠迤西之潮神庙东首止,计长二千二百二十余丈,相度缓急,陆续开底建筑,并建盘头下埽。”
(2)浙江巡抚•吏部尚书朱轼
《钱塘江志》(1998):“朱轼(1665-1736) ,宇若瞻,号可亭,高安(在江西)人。清康熙间进士,历任刑部主事、浙江巡抚、吏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
康熙五十六年至五十九年(1717-1720)任浙江巡抚期间,正值钱塘江河口江槽改迁北大门,夏盖山之北又出现中沙,潮蚀两岸,海宁、上虞海塘先后告急。
朱轼在海宁先设备塘河,然后创筑以木柜贮碎石为塘基的大石塘和高达塘身之半的坦水,继而在普儿兜筑鱼鳞塘500丈,开清代大规模建鱼鳞塘的先河。
另外叉开挖中小门引坷,在上虞修建条块石塘,使险情得到初步缓解。他还认为海患频发,应设专员负责岁修,以保永固,经奏准设海防同知专职管理海塘,为清代设专官的先例。
雍正二年(1724),江、浙发生严重潮灾,朝廷派他到华亭(今金山、奉贤一带)、海宁、余姚一带商议修筑海塘方略。当时余姚的榆柳塘和华亭、海宁等石塘,都在他定议以后动工修建。
十三年(1735)复因浙江经办海塘各员意见参差,清廷认为朱轼谙练塘工,再次派他来浙稽查、总理海塘事务,但未抵任又被召还。”
“大事记 康熙五十七年(1718)三月二十九日,浙江巡抚朱轼奏准以木柜装石为基,以大石筑海宁海塘958丈。五十九年正月竣工。这是清代大规模兴建石塘的开端。是年,浙江巡抚朱轼派人开浚中小门引河,不久复淤塞。这是清代开挖中小门引河的开端。
康熙五十九年(1720)七月初五日,闽浙总督觉罗满保、浙江巡抚朱轼请准,在杭州、嘉兴、绍兴3府各设海防同知一员,专司钱塘江海塘岁修。这是清代设专职官员管理海塘之始。
七月,觉罗满保和朱轼请准,建海宁浦儿兜至姚家堰西段海塘,六十一年二月竣工,计筑鱼鳞大石塘500丈,草塘1055丈。这是海宁、仁和两县最早的鱼鳞大石塘,也是清代首次兴筑鱼鳞石塘。”
《海塘录》:“雍正三年(1725)正月吏部尚书朱轼等题为钦奉 上谕事雍正二年十二月初四日【臣】轼面奉:……又历勘杭、嘉二府,东自仁和县翁家埠起,西至海宁县城东陈文港七十余里,历年洪涛冲陷,屡经修建石塘,题报在案,今頼。”(《浙江通志》也有此记载,不过这里“东西”不分了。)
2.雍正
《浙江省水利志》:“雍正年间(1723~1735),继续在海宁险要地段兴建乱石塘1290丈、条石塘500余丈,以及柴塘、桩板塘等,并在塘前筑盘头、建坦水,着手修复塔山坝,在塘后浚塘河,筑备塘。以上各类海塘,除500丈鱼鳞大石塘外,均先后坍坏。”
《钱塘江志》(1998):“雍正八年(1730),仿黄河河防体制,设千总、把总2员,外委4名及塘兵196名,分驻东、西两塘(海宁、仁和段海塘),常驻护塘,归杭嘉湖道管辖,海防同知兼辖。
十一年(1733),设海防兵备道,统辖管理海塘的文武员兵。并将杭州府海防同知增至两员,分防东、西两1塘;设守备两员,分管左、右两营;千、把总亦增为12员,外委增至16名,塘兵增加到9841名,分属左、右营。分驻于仁和八仙石到平湖金丝娘桥的12汛。
此外,各县江海塘工的防汛与督工,则由主簿或县丞负责,绍兴府通判兼理南岸海塘。
十二年,海宁、仁和段海塘添设海防水利通判1员。”
《余杭县水利志》(1987年10月):“钱塘江海塘,历代朝廷和地方官吏都较为重视。清雍正年问配有塘兵,设立堡房,分点防守。后改堡夫。民国十六年(1927年)设海塘工程局,为整治钱塘江之机构。”
(1)大学士嵇曽筠
《钱塘江志》(1998):“嵇曾筠(1670-1739),字松友,号礼斋,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清康熙间进士,历任河南、山东及江南河道总督、总理浙江海塘工程事务兼浙江巡抚、总督等职。
嵇曾筠治黄多年,以善用引河杀险、筑坝制溜著称。雍正十三年(1735)调浙总理海塘工程事务后,首先择险修砌石塘、修补坦水、加镶柴塘、帮筑里戗等以巩固旧塘,并将海宁的一段绕城险塘改建成鱼鳞石塘505丈,并筑随塘坦水。随又建海宁城东、西的鱼鳞石塘6000余丈,虽未及在他离任前完成,但己为海宁建成永久性的一线海塘奠定基础。
嵇曾筠建的鱼鳞石塘,制式更为完善,成为以后修筑钱塘江强潮地段海塘的模式,一直沿用到民国初期。
此外,他还以《千字文》字序统编仁和至平湖4县柴、石各塘塘号,以利管理,组建运石船队,并建立一系列管理章程、纪律,使工程质量得以提高,海塘得以稳固。”
《清实录乾隆朝实录》(卷之六十三):“大学士总理浙江海塘,并管总督事务嵇曾筠疏请:抢修东西两工旧石塘,及加镶翁家埠一带草塘。从之。”
《海塘录》 第1部分:“大学士嵇曽筠奏:……又查石工坍裂后,多用柴镶筑补垫。是以容易漏纵,须仍用大石块铺砌方固。至于柴草工程,宜加镶髙厚。查海宁西翁家埠一带,塘根甚难钉桩砌石,请购运柴料加镶,与附土塘身一律高平。下部议行。”
(2)浙江总督兼巡抚•李卫
《钱塘江志》(1998):“李卫(1686-1738),字又玠,铜山(今安徽徐州)人。清康熙朝捐资为兵部员外郎,后历任云南布政使、浙江巡抚、总督、刑部尚书、直隶总督等。
在雍正四年至八年(1726-1730)任浙江巡抚、总督期间,海宁自翁家埠至尖山间的近百里海塘,全线临江,于是在险要塘段抢筑乱石塘、柴塘近2300丈,并修建柴盘头挑溜,缓和了危急形势,且为进一步修筑永久性的鱼鳞石塘取得缓冲时间。随又设塘兵200名及千、把总等员介分驻沿塘,常年修护,清代在钱塘江海塘设置营汛管理组织即自此始。
六年(1728)奉令节制江南7府5州后,还亲查议松江海塘修筑。调任直隶总督后,于十一年(1733)奉命会同内大臣海望来浙通盘相度海塘形势,筹划修筑事宜,提出修复塔山坝,兴建土备塘,以及可垂永久的大石塘、坦水,设置海防道,扩大营汛兵丁人员等措施,经奏报清廷同意后,一一付诸实施,使北岸海塘的管理得到加强。”
“大事记 雍正八年(1730)五月,浙江总督李卫请准仿黄河河防体制,海塘设千、把总各1员,塘兵200名,分守钱塘江东(海宁)、西(仁和)两塘,负责修防,归杭嘉湖道管辖。这是清代在钱塘江海塘设置专门管理机构之始,也是采用分防、建汛管理体制的开端。
后曾一度设海防兵备道专管杭嘉湖海塘。员、兵配备数和营、讯设置、分防范围屡有变化,至乾隆四十九年(1784).北岸仁和至平湖海塘共分7汛,设守备和干、把总等20员,兵丁625名,基本成为定制。”
《清史稿·李卫传》:“李卫(1686—1738),字又玠,江苏铜山人(徐州)。入赀为员外郎,补兵部。
康熙五十八年(1719),迁户部郎中。世宗即位,授直隶驿传道,未赴,改云南盐驿道。
雍正二年(1724),就迁布政使,命仍管盐务。
三年(1725),擢浙江巡抚。
四年(1726),命兼理两浙盐政。疏言:“浙江户口繁多,米不敷食。请拨盐政归公银十万,委员赴四川采运减粜,款归司库;有馀,以修理城垣。”卫整理盐政,疏言:“诸场有给丁滩荡者,以丁入地,计亩征收;无给丁滩荡者,暂令各丁如旧输纳。”又言:“浙省私贩出没,以海宁长安镇为适中孔道,请设兵巡隘。”又言:“江南苏、松、常、镇四府例食浙盐,镇江接壤,淮盐偷渡。请敕常镇道及京口将军标副将、城守参将等督饬将吏水陆巡缉。
五年(1727),奏修海宁、海盐、萧山、钱塘、仁和诸县境海塘。寻授浙江总督,管巡抚事。
六年(1728),奏言:“江、浙界上盗贼藏匿,浙省究出从盗,咨江南震泽县捕治,竟以替身起解。案中诸盗,江南督臣范时绎留以待谳。今察出有举人金士吉等徇庇,当请褫夺,并提江南所留诸盗穷究党羽,剪除巢穴。”得旨嘉奖。温、台接壤,濒海有玉环山,港岙平衍,土性肥饶。前总督满保因地隔海汊,禁民开垦。卫遣吏按行其地,奏请设同知,置水陆营汛。招民垦田,於本年起科;设灶煎盐,官为收卖;渔舟入海,给牌察验;鱼盐徵税,充诸项公用。卫经画浙东诸县水利:鄞县大嵩港溉田数万亩,岁久淤浅,卫令疏濬,筑塘设闸,开支河溉田。镇海灵岩、大丘二乡有浦口通海,旧有闸已圮,卫令修筑。定海多旷土,卫令察丈清理。上虞濒海潮汐没民田,卫为奏请除额;县有夏盖湖,积淤多已成田,卫令察丈,许民承业升科。”
《清实录雍正朝实录》(卷之八十九):“工部议覆,浙江总督李卫疏言:海宁沿塘,东自尖山,西至翁家埠,绵亘百里,皆临大海。今南岸潮头直射,北面护沙洗刷无存。一线草塘,不能抵敌全海潮势。若非向里添砌石工,难以保固。”
汪坚青修《杭县志稿》:“雍正六年(1728)十二月总督兼廵抚李卫奏:翁家埠一带,原无官塘,其临海月牙湾,不能保固,亦应酌量地势接建草塘与□有之草塘相续。”
《海塘录》第1部分:“十二月修海宁南门外海塘及钱塘江塘 总督李卫言:……更有马牧港一带,桩板乱石土塘一千丈,前止加条石一层,应酌量増髙。又翁家埠一带,原无官塘,其临海月牙湾,不能保固,应酌量地势接建草塘,与旧有之草塘相续。《李卫请修海寜海塘及钱塘等县江塘疏【雍正六年】》”
《海塘录》第2部分:“督臣李卫请另筑石塘,并筑盘头草坝疏【雍正七年】冬十一月海宁荆煦庙等处草塘内另筑石塘 总督李卫奏称:八、九月来,秋潮汹涌,宁邑沿塘,东自尖山,西至翁家埠,绵亘百里,皆临大海,非同从前工段仅止数百余丈险塘可比,若欲尽建钜石大搪,为费实属不赀再四筹画。
西塘除老盐仓东原有大石塘五百丈外,自此至翁家埠一带,俱系险工内,荆煦庙至草庵,向有先后筑草塘一千九百余丈,此时俱系土塘,今就草塘之内,収进二三丈,开深根脚,用大桩排钉,深入沙底,儧办巨料,砌筑石工。仗此旧有草塘,以防其外使,内之石工人力,可施保至三年之期,即草塘或有损壊而石工亦已告成。”
清•李卫、嵇曾筠等修《敕修浙江通志[雍正] 》、清•嵇曾筠监修《浙江通志》:“又历勘杭、嘉二府东,自仁和县翁家埠起,西至海宁县城东陈文港七十余里,历年洪涛冲陷,屡经修建石塘题报在案。今赖圣主洪福,塘外淤沙三四十里不等,高处平塘,低处露出塘身三四尺不等,毋庸议修。
自陈文港起,至尖山二十余里内,草塘七十四丈,乱石砌边土塘三千七百二十六丈,塘外淤积沙涂尙薄,潮水犹注塘下,应将土塘加宽一丈五尺,高三尺,顶铺条石,厚一尺,以防泛溢。其草塘七十四丈,并照式改修,再塘外原有乱石子塘,宽三四尺不等,外加排桩,因年久欹斜,子塘大半零落,应修砌完固。从前原无子塘之处,亦照式兴修,如此则海宁塘工可无冲决之患矣。”
“又翁家埠一带原无官塘,其临海月牙湾不能保固,亦应酌量地势,接建草塘,与旧有之草塘相续。”(清•陈璚修《杭州府志》也有此记载)
“程元章、方觐、王敛福等传集工员公同确议,宁邑沿塘东,自尖山西至翁家埠,绵亘百里,皆临大海,非同从前工段仅止数百余丈险塘可比,若欲尽建巨石大塘,为费实属不赀,是以向来督抚诸臣,俱于不用石工之次险处,所议筑草塘抵御,彼时塘外尙有护沙拦挡潮水,略有到岸,不致侵啮根底。每年岁修加镶,犹可恃以保护。”
“现在松江塘料半向浙山开采,出产一时不敷,又兼海河闸坝转运艰难,势必旷日持久,岂有听其冲卸,坐待办料齐全而后动工之理?况此时正当冬汛,若不急于设法整备,转瞬春潮坍卸堪虞。臣等再四筹思,西塘除老盐仓东原有大石塘五百丈外,自此以至翁家埠一带,俱系险工内。
荆煦庙起至草庵止,向有先后修筑草塘一千九百余丈,此外俱系土塘。今就草塘之内,收进二三丈,开深根脚,用大桩排钉,深入沙底,儹办巨料,砌筑石工,一面多备柴草桩木,将旧日草塘根脚虚浮者,加桩签钉,镶砌高厚,其原无草塘者,酌量增添,仗此旧有草塘以护其外,使内之石工人力可施保至三年之期,即草塘或有损坏而石塘亦已吿成。”
“又新建之条石塘,石块虽小,尚属整齐,均无庸修补。其余块石,柴草各塘以及翁家埠、万家闸去年冲塌之处,有已经黏补者,有现在动工修筑加谨保䕶者,但草塘易于朽烂,块石石塘亦易坍塌,若使仅仅粘补,年年抢修,岁需钱粮盈千累万,积至数年不可胜算。而塘工之单薄危险如故,非经久奠安之计。似应堵仍无涨沙,再行改建,似亦未迟。(清•李圭修《海宁州志稿》、《海塘录》也有类此记载:“……(同前)非经久奠安之计。似应改建大石塘,庶可垂之永远,所需工料约银一百八十余万两。”)
惟是翁家埠一段草塘,其地脚系活土浮沙,恐难钉桩砌石,或仍用草工堵御。虽须时加黏补,而地面不过十余里,每年所需无多,至塘改建大石塘,庶可垂诸永远,所需工料约银一百八十余万两,所用夫役木石及运送船只等项甚多,即使用力趱修,非历数年之久不能吿竣。”(清•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也有此记载)
“查海宁县迤西翁家埠一带,塘根沙土虚浮,难以钉桩砌石。从前修做扫工用柴堵御,绵亘二十余里,随修随垫,危险异常。现今潮平之时,扫工出水仅有一二尺不等,适遇伏秋大汛,势必漫扫溃塘,甚为可虑。臣请购运柴料,普例加镶务与附土塘身一律高平外,用长桩签钉坚实,再于险要处所多贮柴束土方,预备抢修以资保护。”
(3)内大臣•海望
《海塘录》第2部分:“内大臣海望题明増修土备塘疏【雍正十年】臣海望、臣李卫于二月初八日扺浙江省防,同总督程元章,由杭州南门外至海宁县,沿塘履勘。其翁家埠、万家闸□要塘工已委专员抢修,保防春汛至通盘工程应如何设法料理之处,俟将对岸形势查勘明悉,另行确议具奏。”
“海望言:华家衖以东,尖山以西,以及翁家埠、万家闸,去年冲塌之处,有已经粘补者,但草塘易于朽烂,块石旧塘亦易坍塌,非经久奠安之计。似应改建大石塘,庶可垂之永远。”
“内大臣海望奏言:翁家埠草塘沙土浮活,恐难施桩砌石,或仍用草工,堵御第急雨飓风,不能预测。若止一层隄岸,未为万全。应请于塘后添筑土备塘一道,比旧塘再高五六尺。”
“雍正十一年,建凡十七座时,内大臣海望修筑土备塘。因内有备塘,外有石塘,民居其间,雨水无从防泄,乃于最低积水之处,建设涵洞。在东塘者,掇转庙二座,陈文港、车子路、尖山运河、双乂港、蘓木港各一座。在西塘者,杨家庄、天门河各二座,马牧港、翁家埠、杭宅坝、三角田、曹殿坝、万家埠各一座。”
清•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会筹海塘情形疏雍正十一年 工部尚书海望
惟是翁家埠一段草塘,其地脚系活土浮沙,恐难钉桩砌石,或仍用草工堵御。虽须时加粘补,而地面不过十余里,每年所需无多。至塘内地势低洼,及塘背附土单薄之处,现今即应培补,所需培补之土,沿塘或无官地挖取,应照河工之例,交与地方官逐段确查,酌量购买民田应用,仍将所买民田额征钱粮,查明题豁。
又查雍正二年,风潮偶大,海水漫溢塘面,损伤民田庐舍等。窃思骤雨狂风,不能预测。若仅此一层堤岸,未为万全,且现在石草各旧塘,一时未能改筑,应请于海塘之后,添筑土备塘一道,比旧塘再高五六尺,务令于今年秋汛以前,上紧趱筑完工。万一风潮泛溢,有此备塘抵御,可以护卫。
再查仁和至查浦一带海塘,不下三百里,若无专管人员,将来不无废弛之患。查河工定例,专设文武官弁,董其责成。
今浙省海塘亦甚紧要,前经题委杭嘉湖道一员,带管工程,非其专责。所设杭嘉海防同知二员,千把总各一员,兵二百名,亦恐照料难周。应请专设道员一员,添设同知一员,守备二员,千总三员,把总七员,兵八百名。所设官兵,不无岁需俸饷之费。但查塘工岁修钱粮,现今每年不下数万两。此后如有粘补工程,即以兵丁充夫工筑,则岁修钱粮,可以少减。且设有官兵巡查照看,随时修补,既可保固塘江,而于工筑之暇,仍令勤加操演,则海疆亦得藉资防御矣。”(《浙江通志》 也有此记载)
海望(?—1755),乌雅氏,满洲正黄旗人,清朝大臣,孝恭仁皇后族侄。初授护军校。
雍正元年(1723),擢内务府主事。累迁郎中,充崇文门监督。
雍正八年(1730),擢总管内务府大臣,兼管户部三库,赐二品顶戴。
雍正九年(1731),迁户部侍郎,仍兼管内务府,授内大臣。
乾隆四年(1739),任军机大臣、太子少保。
乾隆十年(1745),被罢办理军机。
乾隆十四年(1749),复调户部尚书。
乾隆十七年(1752),以建筑两郊坛宇发帑过多,与侍郎三和等自行奏请严议,当夺官,上宽之。
乾隆二十年(1755),卒,遣散秩大臣博尔木查奠茶酒,赐祭葬,谥勤恪。子兆惠。《清史稿列传七十八》
(4)《海塘录》
“内阁中书翟均廉撰 疆域:杭州海塘,自海宁止然,其海非大洋也。仁和以西称‘江’,仁和以东称“海”。江之广,不过十余里。即海宁之海,亦不过数十里。苐龛、赭两山,夹峙于江海之处,潮水由广入隘,奔腾冲击。上激塘身,下搜塘底,其危险较滨临大海者加甚。焉省城多山,迤东四十里,为仁和之翁家埠,向以水流沙活,止筑草塘抵御。自翁家埠起,五十里至海宁城,又五十里至尖山,旧皆垒土镶石,一线危堤绵亘一万数千余丈,受朝夕两潮冲击,此唐宋以来葺治相仍所不废也。”
“增拨防防海塘兵弁 抚臣方观承:以左营之念里亭,右营之八仙石、章家庵、观音堂、靖海等处五汛,弁兵按汛撤拨南塘,其北塘除调拨外,分守各汛,操防力作。若八仙石、章家庵二汛工程,应归于翁家埠汛经管,观音堂汛工程应归老盐仓汛经管,靖海汛工程应归于镇海汛经管,念里亭工程应归于尖山汛经管,均令汛弁按工巡防,其抽拨南塘者,自应就地建造衙署营堡,以便栖止而一应统辖,宜悉照北塘之例以昭画,一经大学士防议准行。”
“副都统隆升请筑鸡嘴挑水浮坝疏【雍正十二年(1734)】查勘两河工竣之后。西塘自万家闸、翁家埠、老盐仓。至杨家庄一带险工,贴塘沙涨五十余里,现今霉汛大雨以来,西塘平穏,尖山水口尚未堵塞。
查原奏内有设法堵塞之语,臣等预为设法在于贴接尖山外口,由东南而至西北,用树朩扎筏横斜,先暂筑鸡嘴挑水浮坝一道,以顺攩潮水之入。再就尖山西首于文武庵左右,由西北而至东南,用树朩扎筏横斜,亦先暂筑鸡嘴挑水浮坝一道,以顺攩江水之出。应用大树挂锚,用柴卷埽内带石土钉砌,使两道浮坝相对于外,尖山、塔山包罗于中,以便在尖山脚下,用竹篓盛石挨砌,层层施工堵塞,但临期或有因时变通修用物料之处,容臣等设法料理可也。”
“又议于河庄山分驻弁兵,廵视中小亹水势情形,应即于对岸之翁家埠汛内,分派外委一名,带兵一十五名,前往驻札,将河庄、葛岙、蜀山一带上下水势按日折报。如当夏秋大汛,水势盛涨,仍即随时折报,海防道不时稽查廵阅,至撤拨弁兵之北塘五汛,就近分归各汛管理之处。
查八仙石、章家庵二汛工程,应归于翁家埠汛经管。观音堂汛工程,应归于老盐仓汛经管。靖海汛工程,应归于镇海汛经管。念里亭汛工程,应归于尖山汛经管。均令汛弁,按工廵防,其右营守备,既已调拨南塘。所有原管之北塘柴工程,均应统归左营守备管辖,以专责成一,调拨南塘官兵,应请建给衙署营房,以便栖止也。”
3.乾隆
《浙江省水利志》:“乾隆年间(1736~1795)有鉴于此,着手建设稳固经久的海塘,加强塘工管理。清帝弘历曾六下浙江,四临海塘,专程察看,亲自擘划,可见对海塘工程的重视。乾隆元年,首先新建海宁绕城鱼鳞石塘505丈,二年四月,大举兴建海宁城以东以西石塘,至八年二月告竣,共6098丈。此后迭有兴筑和改建,终乾隆朝计在海宁、仁和一线建成鱼鳞石塘14086丈,条块石塘542丈,块石塘1156丈,柴塘2625丈,规模空前,从而使仁和、海宁一线海塘得有近百年的安谧。”
“当江流改道中小门期间(1747~1759),曾令右营大部分官兵移驻南岸自西兴至曹娥的龛山、大林、三江、徐家堰、梁项等5汛;不久裁营兵设堡夫,北岸按一里一夫设置,南岸按二里一夫设置;当江流复归北大门后,北岸吃紧,又酌情改夫为兵,恢复海防护塘营汛。”
《苕溪运河志》:“乾隆十三年(1748年),因钱塘江江流改道中小门出入,仁和、海宁一带海塘的险情缓解,除平湖、海盐、澉浦3汛外,仁和、海宁两县范围内原有八仙石等9汛撤并为翁家埠、老盐仓、镇海、尖山4汛,并将右营守备随带千总2员、把总3员、外委6名、兵丁300名调驻南岸。
乾隆十九年(1754年),撤海防兵备道,北岸海塘就近归杭嘉湖道统理,并裁海防营员兵,改设堡夫,北岸按一里一夫设置,计300名。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江流复归北大门,先在仁和、海宁一线裁去原有堡夫103名,恢复海防营汛千总1员、把总两员、外委3员,设马、步兵丁80名,守兵103名,分尖山和翁家埠两汛驻防。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海盐、平湖一线也恢复营汛,并陆续增加营汛数量及员弁兵额。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北岸海塘营汛始成定制,自仁和乌龙庙到平湖金丝娘桥共设李家埠、翁家埠、戴家石桥、镇海塔、念里亭、尖山、盐平7汛,有守备1员,千总、把总7员,外委13名,驻兵丁625名。”
《钱塘江志》(1998):“乾隆十三年(1748),因江流改道中小门出入,仁和、海宁一带海塘的险情缓解,除平湖、海盐、澉浦3汛外,仁和、海宁两县范围内原有八仙石等9汛撤并为翁家埠、老盐仓、镇海、尖山4汛。”
“大事记
乾隆二十七年(1762)三月初二日至初四日,高宗弘历阅视海宁海塘。
乾隆二十年(1765)闰二月初五日至初七日,弘历第二次阅视海宁海塘。
乾隆四十五年(1780)三月初二日至初四日,弘历第三次阅视海宁海塘。
乾隆四十九年(1784)三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弘历第四次阅视海宁海塘。”73岁的乾隆帝第六次南巡,最后一次阅视钱塘江海塘。钱塘江北岸共设七汛九十四堡,成为定制。
乾隆帝《题土备塘》:
土备塘云海望脩,意存未雨早绸缪。
乾隆五十二年(1787),全部鱼鳞大石塘工程竣工,浙江海防系统最终形成,“以垂永远”。
《清实录乾隆朝实录》(卷之一千一百十五):“原任浙江巡抚留办海塘工程王亶望奏:……查潮神庙、翁家埠一带,多系沙土,下桩微觉涩滞,必须加工签钉。倘稍有苟简,则虽筑砌紧严,钩灌整密,而根底松浮,塘身总难坚固。批:此断不可,慎之。若实有浮沙,不能下桩,亦不可回护前旨,将实情奏来。”
(1)浙江巡抚•庄有恭
2020年06月18日李永和《武林文肆•江苏巡抚管浙江海塘》:“清乾隆皇帝六下江南,四次莅临海塘,现场指导修筑事宜。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四月,乾隆皇帝调庄有恭任浙江巡抚,开始了三年多的治浙历程。
庄有恭,字容可,广东番禺人,祖籍福建晋江。乾隆四年(1739年)一甲一名(状元)进士。《清代大学士传稿(1636—1795)》载:及拆阅,高宗(乾隆)喜曰:‘广东偏远之省,竟出状元耶!’授翰林修撰,入直南书房。十六年八月,授江苏巡抚;十七年十月,暂署两江总督;二十四年四月,调任浙江巡抚。
当时钱塘江入海之处经历三亹,曰南大亹、中小亹、北大亹。乾隆九年以后水行中小亹者十数年,二十四年渐趋北大亹。
庄有恭到任后,查勘水利工程,到海宁查勘海塘工程,了解石塘、柴塘,登尖山了解河势、水情。奏报朝廷,请发国帑给富阳、建德、桐庐、分水四县,修补水利工程。增修海宁老盐仓柴塘,潮流顶冲处修建鱼鳞大石塘;在塘外侧增修坦水,用前人竹络之法,编竹为篓,内装巨石,鳞次栉比,护卫塘脚,预防塘脚和地基冲刷;又奏请朝廷,恢复海塘兵,专司负薪、运土、甃石、下桩;设守备一员,千把外委十二员,分界防守。他任浙江巡抚期间,经常亲临海塘一线勘察,分析潮汐动态,遇有海塘损伤,及时安排修复。海塘工程安然无危,百姓安居乐业,乾隆皇帝甚为满意。
乾隆皇帝非常重视浙江海塘的安危。海塘修筑、管理、抢修须有一定的专业性及经验性,而接任浙江巡抚熊学鹏来自广西(巡抚),不了解海塘工程。为了确保浙江海塘的安全,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十月,庄有恭调任江苏巡抚后,乾隆皇帝仍命其办浙江之海塘、赈务。《清实录·高宗实录》卷六七二载:‘乾隆二十七年十月初二日,奉上谕,庄有恭已有旨,调补江苏巡抚,其海塘工程,庄有恭筹办甚属尽心。且浙省现有查办灾赈事务,亦为紧要,庄有恭奉到调任之旨,可将巡抚印务暂交索琳护理,其日行事件照常接办。惟塘工赈务,仍听庄有恭专司其事。(江)苏、杭(州)一水之地,案牍往还,本可无虞稽误。至熊学鹏到浙(江),其赈务自可妥办。若海塘工程,自不如庄有恭之轻车熟路。邻封伊迩,应令两抚彼此始终会办。在庄有恭亦断不因既经调任,稍分畛域也。将此一并详谕知之。钦此。’
乾隆又在给熊学鹏的谕旨中说道:‘调任广西巡抚熊学鹏,疏报雨水情形。得旨:欣慰览之。今用汝为浙江巡抚,宜速赴新任。一切实心经理,毋为过当之事,模棱固不可也。至海塘一事,汝与庄有恭和衷共理,彼甚留心,汝应取济。一切勉之’(《清实录·高宗实录》卷六七三)。
此后,凡涉及浙江海塘的相关事务,均由江苏巡抚庄有恭和浙江巡抚熊学鹏联衔上奏,及时处置。譬如,乾隆二十八(1763年)年正月,江苏巡抚庄有恭、浙江巡抚熊学鹏奏修海宁柴塘及盘头埽工;二月,江苏巡抚庄有恭、浙江巡抚熊学鹏奏请海宁塘接筑篓工酌加土堰;四月,江苏巡抚庄有恭、浙江巡抚熊学鹏奏建海宁东塘坦水及尖山石篓;七月,江苏巡抚庄有恭、浙江巡抚熊学鹏奏改建海宁戴家石桥鱼鳞大石塘;九月又奏请改缓修石塘为鱼鳞大石塘。二十九年正月,江苏巡抚庄有恭、浙江巡抚熊学鹏奏建海宁东、西塘坦水及接筑翁家埠柴塘;六月,修海宁绕城坦水;十月,江苏巡抚庄有恭、浙江巡抚熊学鹏奏改建海宁鱼鳞大石塘;十一月,刑部尚书、管理江苏巡抚事庄有恭和浙江巡抚熊学鹏奏修海宁柴塘及东、西塘盘头;十二月,建海宁绕城坦水及修西柴塘。乾隆三十年十月,刑部尚书、管理江苏巡抚事庄有恭和浙江巡抚熊学鹏奏改建海宁戴家石桥鱼鳞大石塘。直到庄有恭调京后,才停止了管理浙江海塘的使命。”
《钱塘江志》(1998):“庄有恭(1713-1767),字容可,号滋圃,番禺(广东广州)人。清乾隆朝进士第一名。历任江苏、浙江、福建巡抚。
《清实录乾隆朝实录》(卷之五百九十七):“浙江巡抚庄有恭奏:海宁县塘坦最要工程,业经奏明办理。兹查海宁绕城一带,桩石残缺之六十五丈,应行议修。曹殿以西,向未建坦之八十二丈,应行议建。请归前案,一并乘时赶修,以防春汛。翁家埠至老盐仓一带柴塘,当此江海全趋北大亹之时,诚为紧要。但老沙尚宽二千余丈,似可无虞,应否拆修?”
(卷之六百三十一):“浙江巡抚庄有恭奏:杭州府属之东西两防塘工。自上年霜降后,江流弱小,不能冲刷南沙,以致逼溜北趋,将北岸涨沙刷卸。现在西塘境内之翁家埠、老盐仓、马牧港一带,刷去老沙,自三十丈至一百三十余丈不等。”
《海塘录》:“抚臣庄有恭疏:老盐仓西华家衖、翁家埠等处,现在江溜海潮均由北大亹(men),水势宽七八百余丈不等。虽塘外老沙尚未摧圯,然水势靡常,请先发银给富、建、桐、永四县,速运至工所以备应用。下部议行。”
(2)浙江巡抚•熊学鹏
清•陈璚修《杭州府志》:“二十九年正月,江苏巡抚庄有恭、浙江巡抚熊学鹏奏:建海宁东、西塘坦水及接筑翁家埠柴塘海塘紧要,海宁城东之念里亭汎内第五十四段、六十四段、六十六段,及城西之戴家石桥汎内第三十三段、三十四段、四十五段、七十二段,鱼鳞大石塘外,估筑坦水一道,长一百七十七丈七尺,翁家埠汎内柴塘接镶一百丈(乾隆志)共享工料银五千九百六十七两。”
《清实录乾隆朝实录》(卷之七百三十三):“浙江巡抚熊学鹏奏:仁、宁二县境海塘。西塘翁家埠,海中新涨嫩沙较前刷低,间有竹篓边篾破损,及石块卸落者,业经修筑完整.。”
(卷之七百四十三):“浙江巡抚熊学鹏奏:仁、宁二县海塘。本年雨旸时若,并无风潮。八月大汛。北岸工程。均获平稳。翁家埠塘外,及陈家坞迤东,相近塔山处,增涨新沙,较前更为绵亘。”
《海塘录》:“工部覆抚臣熊学鹏请修翁汛柴塘议【乾隆二十八年】浙抚熊学鹏疏称,海宁县老盐仓迤西。至翁汛境内厢筑柴塘工,长一千三百四十五丈,俱已完竣。惟翁汛境内柴工迤西塘外,护沙被潮冲激,旧柴塘桩木霉朽,应于新工,之西照已竣柴塘高宽成式,再行连接,拆筑柴塘一百丈,以资捍卫。”
“接筑翁家汛曹殿东柴塘 抚臣熊学鹏题称海宁县老盐仓迤西,至翁汛境内,镶筑柴塘一千三百四十五丈,并巳完竣。惟翁汛迤西塘外,防沙被潮冲激,旧桩霉朽,应于新工,之西曹殿东,拆筑柴塘一百丈,估需工料银二千七百二十七两,下部议行。”
“内阁中书翟均廉撰 疆域 ……翁汛柴塘 在宁邑西塘观音堂迤西翁汛内,乾隆二十八年抚臣熊学鹏题请接筑长一百丈。曹殿柴塘 在宁邑西塘翁汛内曹殿东,乾隆二八年抚臣熊学鹏题请接筑长一百丈。…….接筑翁汛柴塘一百丈,估银二千七百二十七两零……”
4.嘉庆
《钱塘江志》(1998):“嘉庆年间(1796-1820) ,北岸海塘的海塘营汛始成定制。自仁和乌龙庙到平湖金丝娘桥,共设李家埠、翁家埠、戴家石桥、镇海塔、念里亭、尖山、盐平7讯,有守备1员,千总、把总6员,外委13名,兵丁625名。
这一编制定额,除个别有变动调整外,一直保持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其间,道光三十年(1850)将仁和、海宁一线的东、西两防,政划为东、中、西3防,添设中防同知1员。”
5.道光
《浙江省水利志》:“道光元年至十九年(1821~1839),同治三年至光绪六年(1864~1880),均曾较大规模地修筑仁和、海宁一线海塘,其中新建鱼鳞石塘6228丈,并改建一部分旧鱼鳞石塘。有清一代奠定了杭海段海塘的现有规模,上起转塘以南的狮子口,经流芳岭、六和塔、白塔岭、乌龙庙、七堡、翁家埠、老盐仓、海宁城(盐官)、陈汶港,而至尖山。并称乌龙庙以西的上游塘段为江塘,乌龙庙以东的下游塘段为海塘。
还筑有第二线备塘,自乌龙庙起至庆春门外的景芳亭为石塘,景芳亭以东至海宁城,再至尖山,均为土塘。其中乌龙庙至章家庵段原为主塘,乾隆年间加固塘前的范公塘后,退为备塘。”
《苕溪运河志》:“道光三十年(1850年),将仁和、海宁一线的东、西两防,改划为东、中、西3防,添设中防同知1员。”
(1)清•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
(卷一百二十):“浙省海塘坍损请筹款兴修疏道光十二年(1832) 金应麟
窃臣籍隶浙江杭州府属之钱塘县,巨海甚近。素知海塘工程,所以保障民生,关系甚重。而海宁州之东西两塘,正当潮汐顶冲,尤为险要。
从前岁筑柴塘,屡有溃决。雍正乾隆年闲,岁费数千万两,择其尤要处所,改建鱼鳞石塘,名曰‘老塘’。外筑坦水以护塘身,名曰‘子塘’。老塘之内,旧有土塘,一例帮阔培高,以为拥护。其碍难改建石塘之处,仍用柴塘,加意修筑,工程稳固,普庆安澜。在尔时固属经费宽余,亦由承办工员实心任事所致,自此海患久息。
嘉庆初年以后,在工员弁,下至塘汛兵役,往往视为利薮,于是折塘砌塘,包工包料,及一切偷减草率诸弊蜂起,而塘工日坏。近年潮势日趋北岸,每遇大吏临塘,沿海居民,纷纷跪求修筑,保护田庐。在大吏非不心切隐忧,而格于前抚臣程含章有奏定经费成案,不敢轻议更张,以至熟筹无策。
自道光五年始,每年总不得用过本款十五万六千两之数等因在案。自此该管员弁,非有极险工程,不敢报修,以符奏定银数,全塘弊坏,职此之由,是当时不顾大局利害,祗知以吝啬为撙节,非特毫无裨益,而所费愈大,致祸愈速。
本年八月二十日,风潮大作,冲坍驱、毂、驾、车、世、禄、肥、轻、实、勒、铭、孰、桓、公、营、合、济、俊、横、假等字号老塘,及仁和县界之坝工塘、翁家埠柴塘,沿塘被淹木棉地四万余亩。
此后潮水每日两次灌入运河,致杭嘉湖三府属下流一带,河水尽咸。幸尔时运河底水无多,足以容纳,不至溢入田亩。适遇底水充足,必有淹浸之虞,且或时际亢旱,正资河水挽救田禾,而水已成咸,难资灌溉,势必听其自槁。
是道光四年以前病在偷减,道光四年以后病在因循,前后数十年养成之痈,至今日始大肆其毒。然其患尤有甚者,旧时坦水高及老塘之半,后因工员将坦水垫底块石逐渐减低,以致老塘下半逐渐孤露,潮水朝夕搜刷,石缝空松,泥土渗漏,因之附石土塘亦渐蹲矬,是老塘内无实土倚靠,外无坦水遮护,孤悬陡立,安得不日就倾危。
现在塘面土裂土陷之处,闲段皆有,塘身下半孤露者,十有八九。不数年闲,势必纷纷倒塌,不特数千万金之塘功尽弃。而杭嘉湖三府属低洼之处,并江苏省苏松等府田庐,将时有淹浸之患。上亏国赋,下累民生,为害甚巨。就此情形,非但已溃之塘堵筑宜先而未溃之塘保护尤亟,欲保未溃之塘,必须将全塘坦水照旧培高,俾老塘不至孤露,再将坍卸裂缝之处,俱行修整,方足以资捍。但需费实属浩繁,非数十万帑金所能竣事。
本年闰九月闲,该督等奏称兴修,拘泥从前奏定银数,惟知堵筑决口,于全塘大局并未议及,不知修筑愈迟,则需费愈巨,坍损愈甚,则成功愈艰。通盘计算,实有无可因循之势,傥俟老塘纷纷倒塌而后图之,不特需费更巨。且被灾之区,变为斥卤,生计荡然,钱漕无着。权其利害,轻重较然,实不能不大加修筑。
卷一百二十:“《建复浙海东中两防石塘记》戴盘
海宁之有石塘,自我£朝始,创始于康熙,改建于雍正,告成于乾隆。而鱼鳞塘之名,遂为一定不易之制,前代修筑,必俟海啸潮溢,冲溃塘堤,始行补救。我□朝轸念民生,巨工屡举,一切制度,积久大备,并定岁修章程,以为一劳永逸之计。
考之志书,海塘自仁和望江门外,至海宁尖山前,则东西两防,后添设中防,移台州通判改为同知,驻于翁汛,遂有三防,共建有石塘一万九千余丈。
海宁地居滨海,潮汐往来,惟恃一带石塘,堤防捍御,诚百世之利也。
道光年闲,因修筑工程浩大。特命廷臣驻工督办,阅两载而工竣,建修石塘一千七百余丈。自此以后,随损随修,遂得晏然无事。迨咸丰三年军兴来,岁修银移作军需之用,不遑兼顾塘工,而海塘遂失修焉。
朝廷命督臣吴公来浙,会同抚臣马公勘估,勘明三防石塘缺口四千五百余丈,应行建复,以外拗裂石塘二千二百余丈。亦须拆修。
每年春夏秋有三大汛,时逢潮水旺盛,难以施工,每月亦有两汛。小汛日,工作尚有三四时;大汛日,工作止有一两时。钉桩安砌,俱有定价,匠役人夫,因工价所得者少,退缩不前,此又一难也。
余督办翁、戴、镇、念、尖五汛工程,皆东中防临水之工。翁、戴二汛为尤难。翁、汛塘身低而蓄水不能露底,戴汛沙性坚而钉桩不能如式,则又于三难之外有此二难。此人所共知其难畏其难,而不愿趋事赴功者也。
余自十年秋七月来海宁驻工,督办戴、镇二汛石塘,以为必迟之久而后成,迟之又久而后成,乃时历二载,竟能告竣,余之始愿实不及此。迨办翁、尖二汛,并续办念汛东西两段石塘,各夫役均能踊跃急公。余奔驰塘堤,无闲始终。夏不得避暑热,冬不得避风寒,督率在工各员,黾勉从事,不敢告劳,俾临水石塘要工二千六百余丈,一律完竣,计自兴工以迄于成,甫经五载,不可谓不速矣。
此皆仰赖海若佑顺,上下相与有成,余何敢居功焉。夫工程之迟速,视乎天时地利人工,非三者俱备不可,天时宜多晴而少阴也,地利宜落水而见底也,人工宜克勤而无怠也。化难为易,转迟为速,天为之地为之亦人为之耳。是为记。”
(2)清•陈璚修《杭州府志》
“此《海塘续志》二十九年巡抚吴文镕奏海塘石工被冲赶紧坼建
吴文镕疏略:窃照浙省本年夏闲雨多,江水盛涨,伏汛海潮亦旺,两相冲击沿塘,柴埽各工均多泼损。自七月来,秋汛潮汐尤较往年为大,塘工处处吃重。
西塘新辖翁汛境内,露、结、为、霜、金、生、丽、玉等八号柴工及行路沟漕一百四十余丈,因自八月初六、七、八等日,潮势汹涌,且早潮甫经退平,晚潮即跟接复至,致将塘外柴薪附土尽行冲去,刷成深潭。内露字号石塘,根脚业已搜啮空虚,塘身自面至底,均有裂缝,后附戗土亦经矬陷势甚危险。
臣因其时距八月望汛之期,为日已迫急,须先将石塘设法保护,当饬杭嘉湖道舒化民携带银钱,亲驻工次督率该丞备等赶紧购备麻袋,装贮泥土,并多采碎石,层叠抛积,以期拥护塘根,无如潮势日渐加旺。十、八、九等日,又値大汛之期,兼之东南风较大,以致所抛土袋碎石,经旋流洄洑,随抛随即汕去。
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上海辅仁堂董事经芳洲(纬)、赵朴斋(立诚)修筑浙江海宁塘始末
同治四年乙丑(公元一八六五年)正月……三日后,雪止,天霁,余将赴杭州见新抚军,午后,汛官来报抚军明日临塘,余乃约诸董事,即在塘上迎接抚军;抚军慰劳诸董事。时塘局设立翁家埠,抚军亦宿翁家埠公馆。次日随抚军阅塘,至海宁宿。”
(1)浙江巡抚•马新贻
马新贻(1821—1870),字谷山,号燕门,又号铁舫,回族,山东菏泽人。
同治三年(1864),马新贻升任浙江巡抚,当时浙江刚刚收复,民众的困苦尚未解除,马新贻到任即上书朝廷免除百姓未交的赋税。
同治四年(1865),马新贻又上书朝廷减少杭、嘉、湖、金、衢、严、处七府额外征收的税米,又请求废除漕运上诸多的苛捐杂税,朝廷同意了他的请求,并立石碑记载下来永远禁止再征收。马新贻还主持修筑了海宁石塘、绍兴东塘,并疏通了三江口。
同治七年(1868)二月,任浙江、福建总督;八月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
同治九年(1870)七月二十六日,马新贻回署衙时遭刺客张汶祥行刺,次日身亡,终年49岁,成为千古奇案“刺马案”(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朝廷赐恤,赠太子太保,给与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端愍,入祀贤良祠。江宁、安庆、杭州、海塘都为他建有专祠。
马新贻在任期间,处理漕运、盐政和河工之弊政,取得了一定成绩,并着手减轻农民负担,解决了许多民生问题,颇受百姓爱戴。
(2)清•陈璚修《杭州府志》
(卷五十二):“同治三年(1864)九月御史洪昌燕奏:海塘溃决潮溢,海宁、仁和州县请速筹修筑洪昌燕疏略:……
俟报竣后即将翁汛一带要工,以次修筑,至海宁州之绕城塘,亦已筹款敕修,将次可以竣事。惟石塘工费甚繁,刻难筹此巨款,且兵焚之后,人稀料贵,骤难集事,即奉部指拨之海关等税,现在亦未能足额。就目前而论,土备塘、绕城塘,果能一律完竣,则进水缺口堵筑坚固,虽不能恃为久远,尙不致如从前漫无收东。俟土备塘捐修完竣后,再行酌量情形,筹拨巨款,奏请开办石工俾资巩固。”(清•李圭修《海宁州志稿》也有此记载)
“伏查翁汛南龙头,为全塘保障,挺峙中流,东迫潮浪,西迎山水,每值潮旺,水急屡出,最险工程,本年霉汛以前,即已首虑及此,当经察度形势于阳、致、雨、虹、堤、水等号临水坦埽之外,多抛块石堤字号,则又装沉石柜,复因腾、阳、致等字号地方冲要,随又购买平底旧船,满装块石,妥为沉放石船、石柜。前后内外,再用块石,四面抛填俾资扞卫,是以春秋两汛得以未出险工。
冬令潮汛猛旺,镇汛地当冲要,稍被泼损,亦已防护平稳等情,臣察核所详工程,与前次履勘情形相同,所估工款系照丈尺确数估计,虽较原定银数略有加多。然现办工程,实较旧时办法倍形坚,固是不得不量,予变通更未便以例价相绳查察在工员绅人等,均能实事求是。臣仍当饬令恪遵定限合力进行,每年岁修工程,仍饬照常认眞办理,务期工程巩固,款不虚縻。”
“翁家埠一带草塘,需用加镶柴束,向例责成沿塘殷户经管收支,即非经制人役,又无额给工食,守法者包赔,顽诈者舞弊,柴贩县胥串同殷户朋比作奸,或任意短少斤两侵蚀价银,或搀杂嫩干靑枝不适工用,种种弊窦不一而足。臣将旧设管柴殷户尽行革除,遴委旗汉干员分住东西两塘,秉公查收,又于沿塘建造板房三十余间,派拨塘兵看管,柴厂责令厅营文武员弁典守巡查。”(清•李圭修《海宁州志稿》也有此记载)
“八年二月,东塘戴汛至尖汛、西塘李汛、中塘翁汛,柴坝盘头土埽坦水成。奏案东塘:戴汛孝字号,至尖汛躬字号,柴坝三千一百七十九丈七尺四寸,盘头一座,塘后镶柴六百九十五丈,加塡附土二千九百三十五丈,土堰九十九丈,横塘一百二十六丈,子塘一百九十八丈。西塘:盘头一座,外抛块石二十八丈,埽工三百六十丈五尺,柴工二百九十丈,埽坦一千八百六十九丈。中塘:柴工一千二丈,埽坦一千八百五十二丈。部销例估加贴银一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九十七两四分零。”
“惟翁汛大口门湾环,迎潮高堤插入海中,当面受冲为最险要之区,现敕或作外帮,或办柴坦拥护塘根。翁家埠以东,亦闲须修补,而大段尚属稳固。东防戴、镇两汛,石坦自去秋开工起,已安砌者九百余丈,钉桩未砌者,六百数十丈。因工段绵长,临水施工,潮来即须停止,急切尚难蒇事。”
“他如西塘李汛官、人二号及柴坝一千一百余丈,中塘翁汛澜、露、夜、光等号率多低陷,间有缺口。(清•李圭修《海宁州志稿》也有类此记载)
“又翁家汛西咸字号起至五字号止尤险,工长七百八十丈,翁汛官字号起至女字号止最险,工长二千七百五十九丈。”(清•李圭修《海宁州志稿》、汪坚青修《杭县志稿》均有此记载,其中“翁汛”为“翁汎”。)
“四年二月,绅民捐筑仁和海宁戴家汛、翁家汛土备塘。”(汪坚青修《杭县志稿》也有此记载,其“汛”作“汎”。)
“十年三月,中塘翁家汛鱼鳞石塘成。奏案自九年三月,至十年三月,建复鱼鳞石塘六百四十丈,部销例估加贴银二十九万一千五百六十三两六钱八分五厘。又三防填槽托坝,工料部销银一万三十一两八钱五分九厘。”
“十一月巡抚刘秉璋奏修筑西中东三塘埽坦石坦各工 刘秉璋疏略:查七年分大汛,冲损埽坦石坦各工,西塘自李家汛西凤字号起,至翁家汛冬字号止间,共埽坦工长二百十三丈。又中塘自翁家汛第字号起,至戴家汛诗字号止间,共埽坦工长四百七丈。又东塘自戴家汛福字号起,至尖山汛卽字号止间,共头二层条块坦水工长六百三十一丈五尺,又头二层块石坦水工长一百七十九丈,又块石单层坦水工长二十八丈,又埽坦工长一百丈四尺。以上各工或龙木激断柴桩泼卸,或条石掀起关桩激断块石漂失,并且坍深显露塘根,情形最险,亟应分别赶修,以护塘脚,其埽坦仍令查照历届成案估办。至于坦水盖面条石虽已掀起,尙未损坏,均可抵用。惟桩木石块大半激断漂失,尽力打捞,仅敷四成抵用,统约估需工料银五万一千余两。”
(3)清•李圭修《海宁州志稿》
“又于翁家埠一带接连草塘,计共筑塘四百五十三丈,坦水四千四百六十四丈三尺用银二万三千一百三十八两。”
“又查石工坍裂之后,多于塘身上面用柴镶筑盐箾,枝干粗浮,难于压实,且因下有石土,未便签桩,势难经久,亟须择险拆修,仍用大石块铺砌,庶可稳固。又翁家埠一带草塘,随修随垫,请购运柴料,普剔加镶务与附土塘身一律高平,再于险要处所多贮柴束土方,预备抢修以资保护。”
“疏略查老盐仓迤西之华家衖、翁家埠等处,正在河庄,岩峰之紧对北岸,现在江溜海潮俱经北大亹,虽塘外沙尙未坍,适遇秋潮盛满风力互相撞击,不能保无冲决成堰进临塘脚之虞,柴塘停修已十四年,现多矬垫底柴自必霉朽。今议应先酌发银四千两,循照往例给发产柴之富、建、桐分四县采办齐全,限一月内运至工程较要之老盐仓、华家衖一带堆贮备用,计每百斤给价银九分,发价四千两,可购柴四百四十余万斤,每工拆镶见方一丈,例用柴六千斤,可敷七百余丈工程之用。”(清•陈璚修《杭州府志》也有类此记载)
“建石闸四座:闻道庵、董石灰桥、念里亭、荆煦庙;涵洞十七座:苏木港、车子路、尖山河、陈文港、掇转庙二、双义港、杨家庄二、马牧港、杭宅坝、曹殿坝、天开河二、翁家埠、三角田、万家埠。涵洞所以泄水,石闸兼通船只。又建木桥二十六座,以通行人。购民地取土给价豁粮,悉仿河工办法。遇神祠古墓,皆让出。”
(4)汪坚青修《杭县志稿》
“同治三年九月御史洪昌燕奏海塘溃决请速筹修筑疏畧:…… 海塘年久未修,近日坍塌愈甚,潮水内灌,自仁和海寕交界之翁家埠,以至许巷,其间支港桥梁悉被冲损,所过积沙一二尺厚,且直啮海宁城根。本年五月二十三日二十八日,两潮灌入州城,上溢之处波及仁和地界,应请速筹修筑等。”
( 清•李圭修《海宁州志稿》:“十一月初三日护理巡抚蒋益澧奏现将进水缺口先行堵筑洪疏略:……”也有类此记载。”
“疏略:勘得海塘自李汎五保起,至尖山止,一百四十余里,悉皆滨临大海。从前塘外间段尚有涨沙,足以拥护塘根,现在南岸涨沙日宽,有相距不数里者,以至潮势渐趋北岸,直廹塘舟,其间以念里亭、翁家埠及李汎之九、十、十一、十二等堡,最为近潮吃重之处,此现在海潮趋向之情形也,( 清•陈璚修《杭州府志》、清•李圭修《海宁州志稿》均有类此记载)
中略此时潮势北去,山泉溲刷,断非一线石塘所能支柱,外而柴扫担水,内而附土埝工,均属缺一不可。是臣前所办堵御缺口之柴坝,实为最要,次则赶镶外扫,建复坦水,保护残损石塘,此为次要。”
7.光绪
清•陈璚修《杭州府志》:
“自仁和翁家埠起,至州城东陈文港,长七十余里,又自陈文港,至尖山长二十余里。”
“西塘翁家埠汛两虹提三号,埽坦工长四十四丈五尺,柴坝工长三十丈,托坝一道,或柴桩激断矬卸,或坍深至底,附土亦间有坍宽,自应分别拆筑加镶,以资捍御,统约估需工料银一万九百八十两零。所需经费均由塘工总局于岁额厘金曁盐课纲息各项下分别动给。”
“西塘翁家埠汛柴塘内,自金字号一十六丈,至戴家石桥汛贤字号一十二丈闲段,共修一百五十二丈六尺,部核销例估加贴银共一万四千六百四两八钱八分九厘。”
“近年自翁家埠迤东,由老盐仓及海宁城东,因潮势北趋,搜刷塘根,至念里亭一带,更为吃重。前议由镇海塔汎甲字号起,至念里亭汎石字号止,于石塘外改筑柴工三千四百四十余丈,系因夏季潮势较大,坦水修复难成,是以议镶柴埽。现在柴工已做至五六成,尙能抵溜,惟该处南潮顶冲塘身,尤为紧要,自应乘此柴工外护,将此内坍卸石塘即时修整完固。”
“现在抢筑翁家埠要口无如经费,既绌集夫办料,不但价値昂贵,抑且购募皆难,不得已委员赴严州山内购定山树,调派兵勇前往砍伐,运济工用,并严饬该厅备尽力赶办,不准借口延缓要皆补苴。目前于全局仍万分可虑,况石塘一日不修,则愈坍愈甚,其新建柴坝交接之处,尤属岌岌可危。现欲修复石塘,万难筹此巨款。臣亦不敢存此奢想,但期将应修柴坝各工,督饬厅弁接续赶办。一面设法另筹十余万金,多购料物存储,工次倘遇危险尙可及时抢护,庶几有恃不恐。
然上年所收米捐与苏省恊济银五万两,业经用竣。塘工捐输自设局以来,仅收银二万余两以之添补。目前工程不敷尙巨,臣思维再四,惟有督同司道严饬各厅弁,将新筑之土塘,及已完之埽工认眞保护,未堵之缺口,赶紧修筑。现存之石塘,或添修护埽,或加筑坦水,以期目前多保一丈石塘,则险要时庶少一分顾虑,全能否不致溃裂,实臣所不敢预,必总惟尽其力之所能为,以上对皇上、下对民生而已。”(清•李圭修《海宁州志稿》也有此记载)
“西塘:自李家埠汛西爱字号起,至翁家埠汛霜字号止间,共埽坦工长三百八丈六尺。中塘:自翁家埠汛火字号起,至戴家桥汛忘字号止间,共埽坦工长三百三十二丈一尺。东塘:自戴家桥汛命字号起,至尖山汛林字号止间,共补修头二层条块,坦水工长四百二十丈七尺,埽坦工长一百四十七丈七尺,头二层块,石坦水工长一百二十七丈九尺,单层块石坦水工长十八丈七尺。”
“其海宁翁家埠一带,柴草工程亦加镶高厚。”
《清实录光绪朝实录》
○修浙江西塘李家汛、翁家汛、闲段柴埽各工。从巡抚帅承瀛请也。
○修浙江李家汛、翁家汛、戴家汛、转家池、东西海塘柴埽各工。从巡抚帅承瀛请也。
○浙江巡抚程含章奏:西塘翁家汛至戴汛柴工,情形险要,请借项修筑。从之。
○戊戌。浙江巡抚刘秉璋奏:海塘工险,请复还翁家汛千总裁缺下部议。摺包。
○修浙江翁家汛塘工。从巡抚乌尔恭额请也。
邹师谦撰《浙西海塘工程刍议》:“翁汛,在今乙区,南龙头也,但负全塘之责者,当揽全局以筹之。否则厚此薄彼,顾东失西,胡能诿咎?况夫潮汛变易何从悬揣,而得其详者哉,则夫丙区东段首当注意者也。”、“翁汛值老沙西偏斜袤,潮势差缓然,山水从西来,稍折而东北流,上流雨大,溜急非常,侵蚀塘根,有倾陷之患。此当今潮汐之大较也,捍潮工程急缓通议。”
清•张永熙修《长寿县志》:“东塘自谈仙岭,历尖山至翁汛,百十里俱改砌石。”
清•李应珏纂修《浙志便览[光绪] 》:“塘工计自仁和翁家埠起,至州城东陈文港,长七十余里;又自陈文港至尖山,长二十余里。其中尤以老盐仓一带土塘爲要,正当江海之冲,支港与上河通连,东即长安鎭,与下河官塘相隔一吧坝,万一决入,上下运河则咸潮直注杭湖。”
赵尔巽《清史稿》:“捍海石塘,自钱塘乌龙庙一堡至戚井村十二堡,西防同知治。又东至翁家埠十七堡,中防同知治。”
光绪三十四年(1908),塘制改革,设立了“海塘工程总局”(今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海塘巡警局”和“塘工议事会”三套机构的管理模式。
(三)《申报》海塘刊录
……臣查此次办理中防翁汎鱼麟石塘,人工在事各员均属始终出力,奋勉可嘉,除出力稍次由外酌奖,并拟保千把总武职循例咨部核办外,谨将尤为出力各员缮具清单,恭呈御览,合无仰恳天恩俯准奖励,以照激劝……”
“浙江巡抚臣杨昌跪奏:为遵旨酌保办理中翁汎露字等号石塘,尤为出力各员谨缮清单,恭摺奏祈圣鉴事。
窃臣前于奏报办理中防翁汎露字等号鱼麟石瑭完竣,日期摺内请将在工出力者,择酌保以示鼓励。钦奉谕旨着准其择尤酌保,毋许冒滥。钦此。”
1873年5月8日《申报》同治朝:“三月二十二日京报全录
杨昌濬片再臣奏:保办理中防翁汎露字等号石塘,在工出力各员案内,候补知县胡鸿墓请加同知衔补用,同知周锐请加运同衔,奉旨允准嗣经史部奏。驳胡鸿基等所请加衔,均有逾限,是否另有保案,应令查明覆奏,再行核办等因……”
1873年5月12日《申报》同治朝:“三月二十七日京报全录
浙江巡抚臣杨昌濬跪:为同治十一年分东塘念汛境内,前坍石塘龙头被冲增卸续办柴坝,并西塘翁汎境内,原筑埽坦山潮冲刷,分别加筑柴埽各工丈尺,年终截数奏报,仰祈圣鉴事。
窃照浙江杭州府属东、西、中三防海瑭工程,年久失修,间段坍。自同治四年二月兴工起,至十年十一月止,先后抢办完竣。柴坝厢柴、盘头裹头等工节,经分别开单、造册、题奏各在案。
兹自十一年正且起,至十一日止,东塘念汛境内,复又抢筑柴坝十一丈尺。西塘翁汎境内,内筑埽工六十丈,柴工十丈,以资拥护……”
1873年8月1日《申报》同治朝:“六月十七日京报全录
浙江巡抚臣杨昌濬跪奏:……此外中防翁汎,东防念、尖二汎,原坍、续坍未办石塘三千余丈,暨拗拜未修石塘,以及随塘柴扫坦木塘后附土土堰,并尖山以东盐、平两汎泼损工段,尚须随时酌量,情形分案先估后办,断不敢漫无限制。随办随销,致与从前奏案不符……”
1874年12月29日《申报》同治朝:“浙省抚辕事宜
十一月初十日牌示照得十一月十四日冬至大祀天于图丘。自本月十一日为始,波齐三日不理刑名,为此仰合,属文武各官一体道毋照违……典史陶锡珪,翁汎石塘工竣,回省禀到销差…..”
1875年4月6日《申报》光绪朝:“浙省抚辕事宜
二十三日,……翰林院庶吉士吴俊宣逢海宁籍来省亲拜诸司炘亲拜先用府杨差人禀请感假两天……补用县丞徐宗翰,由翁汎石塘竣工回省禀到销差,并禀知奉牙厘局札委,接办青阳汇厘局蓬,叩谢即辞赴局……”
1875年4月12日《申报》光绪朝:“浙省抚辕事宜
二月二十八日,……署中防同知黎锦翰,由海塘来省禀见,并销翁汎石塘差……”
1876年6月19日《申报》光绪朝:“光绪二年五月初十日京报全录
浙江巡抚臣杨昌濬跪奏:……经正任杭嘉湖道何兆瀛先后督同厅备复勘,情形属实,所有坍损稍轻之工,概从缓修以节经费外,计确择西塘自李家汛西覆字号起,至翁家汛余宇号止间工,埽工长三百六十五丈,柴坝工长三百丈三尺,长工长一百二十丈。又中塘翁家汎,自姜字号起,至万字号止间,共柴坝工长一百五十五丈……”
1876年8月19日《申报》光绪朝:“探得浙省事宜
六月二十一日,……候补府张□奉宪饬知翁汎安内保奖补缺后以道员用……”
1879年10月19日《申报》光緖朝:“光緖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京报全录
浙江巡抚臣梅启照跪奏:……经升任杭嘉湖道何兆瀛、前署杭嘉湖道梁恭辰吴艾生、现任杭嘉湖道方鼎锐驻工往来督同厅备节次历勘,除限内之工勒令原办之员赔修其泼损限外稍轻者,亦令缓办以节经费,计确择西城自李家汛西四字号起,至翁家汎余字号止,共埽工长九十四丈三尺,柴埧三百五十丈,柴工六十丈,裹头三十七丈,柴盘头三座。
又中塘自翁家汛昆字号起,至戴家汎已字号止间,共柴埧工长四百七十五丈……”
1880年8月21日《申报》光绪朝:“光绪六年七月初六日京报全录
头品顶戴浙江巡抚臣谭钟麟跪奏:……当据该管厅备开摺禀报经杭嘉湖道方鼎锐,督同节次□□勘情形属实,只以库款支绌,惟有酌量办理以节经费,计西塘自李家汎西知字号起,至翁家汎腾字号止,共埽工长四百六十一丈,柴埧工长一百四十二丈,柴工长二百四丈,裹头工长七十丈。
又中塘自翁家汎霜字号起,至戴家汛胜字号止,共柴埧工长二百十一丈二尺……”
1881年4月24日《申报》光绪朝:“光绪七年三月初九日京报补录
头品顶戴浙江巡抚臣谭锺麟跪奏:……兹光绪六年,分有西塘翁汎西宿、辰、月、日、宙、宇等六字号,每号各二十丈,共旧建埽坦一百二十丈。
中塘翁汎商、场、化、被、草、木、赖等七字号,每号各二十丈,共旧建埽坦一百四十丈,绿埽坦仅能保护石塘根脚。每遇旺潮,直泼塘身,情形险要,甚至泼过塘面,时虞内灌,亟须照案择要将前项埽坦一律加高,筑成埽工……”
1882年5月27日《申报》光绪朝:“光绪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京报全录
浙江巡抚臣陈士杰跪奏:……中塘翁汛臣、伏、戒、羌等四字号,每号各二十丈,戴汎使字号东十六丈可、复二字号,每号各二十丈,共旧建埽坦一百三十六丈,缘坦仅能保护石塘根脚。每遇大汎旺潮直扑塘身,情形险要,甚至泼过塘面,时虞内灌,亟须照案将前项埽坦一律加高,筑成埽工……”
1882年7月31日《申报》光绪朝:“会勘海塘
杭省自五月以来,梅雨连绵,江水暴涨,各处海塘之冲刷坍损者不一其处,计自西塘至历山有坍至二三十丈者,省中叠接文报陈隽丞中丞,于六月初三日,会同德晓峰、方伯、孙稼堂、廉访及嘉湖道丰观察由庆封门出城,至翁家埠一路勘騐。
是日各宪均于四点钟出辕,时天尚未明,迫回辕已日落西山矣。兼酷暑异常,寒暑表升至一百零七度。虽在室中科头挥扇而坐,尚觉汗如雨下,况衣冠而行于烈日中耶。王事勤劳可为各宪咏矣。”
1882年11月24日《申报》光绪朝:“浙省抚辕抄
初八日知府傅泽鸿禀奉委赴翁汛、铺汛塔山勘工禀见即辞……”
1887年1月14日《申报》光绪朝:“光绪九年十一月念八日京报全录
发抄刘秉璋奏海塘工程险要,请将翁家汎千总裁缺循旧复还,奉旨兵部议奏。钦此。”
1885年1月7/8日《申报》光绪朝:“光绪十年十一月初五日京报全录
头品顶戴浙江巡抚臣刘秉璋跪奏:……查七年分大汛冲损埽坦石坦各工,经现任杭嘉湖道丰绅恭先后督同该营厅备复勘得西塘自李家汎西凤字号起,至翁家汎冬字号止间,共埽坦工长二百十三丈。
又中塘自翁家汎第字号起,至戴家汎诗字号止间,共埽坦工长四百七丈……”
1892年9月12日《申报》:“光绪十八年七月十三日京报全录
头品顶戴护理浙江巡抚布政使臣刘树堂跪奏:……经前任杭嘉湖道丰绅泰、前署杭嘉湖道王景澄督同节次履勘得西塘自李家埠汛西爱字号起,至翁家埠汛霜字号止间,共埽堤工长三百八丈六尺。
中塘自翁家埠汛火字号起,至戴家桥汛忘字号止间,共埽坦工长三百三十二丈一尺……”
1893年8月9日《申报》光绪朝:“光緖十九年六月二十日京报全录
头品顶戴浙江巡抚奴才崧骏跪奏:……经前署杭嘉湖道王景澄、现任杭嘉湖道王祖光先后赴塘督勘明确,饬令择要估办。旋据西防同知赵笃恩、中防同知胡嗣福、东防同知高英升、署海防营守备汤廷熊等确择,西塘自李家埠汛西染字号起,至翁字埠汛汤字号止间,共扫工长二百九十二丈七尺。里头工长四十丈,柴坝工长一百四十三丈五尺,柴盘头一座柴工长五十四丈。
中塘自翁家埠汛霜字号起,至戴家桥汛彼字号正间,共柴坝工长二百五十一丈……”
1893年9月10日《申报》光绪朝:“光绪十九年七月二十日京报全录
头品顶戴浙江巡抚奴才崧骏跪奏:……据该委员择要估修履复勘,西塘翁家埠汛两、虹、隄三号扫坦工长四十四丈五尺,柴坝工长三十丈,并前托坝一道,或柴桩激断矬卸,或坍深至底,附土亦间有坍宽,该工修整挺立中流迎潮顶,冲情形最为危险。
固限已逾,自应分别拆筑加镶,以资捍御,由该承办委员候补知府时庆莱次第估计撙节承办,统约估需工料银一万九百八十两零,所需经费均由塘工总局于岁额厘金暨盐课纲息各项下分别动给在案……”
1893年9月10日《申报》光绪朝:“光绪十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京报全录
头品顶戴浙江巡抚奴才崧骏跪奏:……据三防厅备先后禀报,经前署杭嘉湖道王景澄、现任杭嘉湖道王祖光督同节次履勘得,西塘自李家埠汛西道字号起,至翁家埠汛腾字号止,计共扫坦工长二百十三丈。
中塘自翁家埠汛官字号起,至戴家桥汛丝字号止,计共扫坦工长四百一十丈五尺……”
1896年10月25日《申报》光绪朝:“头品顶戴浙江巡抚臣廖寿丰跪奏:……据西防同知季伦全、中防同知胡嗣福、东防同知高英升、署海防营守备汤廷熊等确择,西塘自李家埠汛西养字号起,至翁家埠汛元字号止间,共扫工长二百八十二丈,裹头工长五十七丈,柴坝工长九十七丈,柴盘头一座,柴工长三十二丈。
中塘至翁家埠汛露字号起,至戴家桥汛行字号止间,共柴坝工长三百五十一丈……”
1899年12月16日《申报》光绪朝:“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初二日京报合录
戴浙江巡抚臣刘树堂跪奏:……又勘明西塘自季家埠汛西王字号起,至翁家埠汛云字号止间,共埽坦工长三百十三丈五尺。中塘自翁家埠汛国字号起,至戴家桥汛堂字号止间,共埽坦工长四百十三丈……
1904年3月4日《申报》:“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京报……查前署杭嘉湖道李辅燿承修之工,系在仁和县境十四堡老龙头地方,乃西防同知所辖翁汛界内。该塘坐当海瀚顶冲之处,为全塘最险之工。全塘河底冬涸,则沙壅隄根就沙立桥上压柴土,每至春夏潮盛,则潮汐侵刷,水挟沙流沙空木欹,工即塌陷,坐斯巨患,通工皆然。
而老龙头为尤甚,前因中防、西防两同知互相推诿,不敢承修改归道办,二十七年风潮内卷该工,冲刷无遗,为数十年来未有之奇灾。前抚臣任道镕知其难,乃解实缺道王祖光之任,而以李辅燿承乏其责,令承办是工,盖因李辅燿在工年久熟谙情形也……”
1904年7月31日《申报》:“光绪三十年五月京报
头品顶戴浙江巡抚臣聂缉槼跪奏:为浙江省光绪二十八年分修筑西、中、东三塘限外,扫坦、石坦各工段,落字号丈尺做法、高宽、动用银数,汇缮清单,恭摺仰祈圣鉴事。
……据该管厅备禀报,当经前署杭嘉湖道李辅耀,现任杭嘉湖道崔永安复督同择要估修,计西塘李家埠汛字起,至各字号止间,共扫坦工长三百三十□丈;中塘自翁家埠汛为字号起,至戴家桥汛正字号止间,共扫坦工长四百二十一……”
1913年3月12日《申报》:“地方通信·杭州 浙都督勘塘纪程。
浙都督兼民政长朱君,前因杭嘉海塘险工迭出迭经各属绅民纷纷呈报,现届春汛,势尤可危,事关七郡生灵保障,特于本月七号,轻车简从,亲驰周勘。
第一日,由沿塘,过翁汛庙湾而抵海宁,冒雪进行复勘极详,而东塘各段,势尤岌岌。西塘蔽于涨沙,尚无意外。
第二日,由海宁出发,自五、六、七等堡,以迄尖山。
第三日,周历盐、平两汛工程,腐败逾于上勘各段。是日下午,召集就地绅民茶话研究,藉采舆论。当场宣布补救策两种,并征士绅意见。
现定于十二号午刻,在硖石搭坐杭嘉快车回辕矣。”
1920年9月8日《申报》:“清季巡抚阅视海塘,必至硖石下车,换车至袁化转闸口诣尖山小憇,入海宁城午膳后,即由老龙头、翁家埠至临平,换车返省,一大典也。
现则时势变迁,沈省长先赴长安站下车,乘该知事等所预备之与赴各属查勘,毕即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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