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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
这一改动在网上引发了广泛讨论,相关话题迅速冲上热搜第一。有人认为:“结婚更方便了。”但也有人担心:“懵懵懂懂的小年轻随随便便和别人结婚了怎么办?”
网友的担忧可以理解,但综合来看,这一改变实际上是让婚姻从家庭的制约中脱离出来,把这件人生大事更多地赋权给个人。这也是对上位法的深度落实。我国《婚姻法》开宗明义:“实行婚姻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按照修订草案,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出示的证件和书面材料只有两项——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离婚登记则只需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两项。这显然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也确实如网友所说“更方便了”。
当然,婚姻登记所需的材料减少了,但婚姻的本质并不会变。夫妻之间仍应以感情为基础,互爱、互助、互相忠诚。程序的简化并不意味着对待婚姻可以任性妄为。今天结婚明天就离,随意为之,这是对婚姻的亵渎,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登记程序的改变只是给个人提供了便利,但并非鼓励“随便”结婚。
不可否认,婚姻是人生大事,会给一个人的生活带来巨大影响。那么,将婚姻的决定权交给当事人也最为合情合理。这也是多年来我国始终反对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的重要原因。进入法定婚龄的年轻人都已是成年人,成年人应该也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许一些年轻人思想还不够成熟,或许还缺乏社会经验,但都不影响他们成为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责任人。既然是完全民事责任人,为什么不能决定自己的婚姻呢?
当然,正如前文所说,法律只是给公民行为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要考虑的因素要复杂得多。比如,在选择婚姻时,父母家人的意见当然非常重要,不能因为结婚登记不需要户口簿就把家人抛诸脑后。再比如,既然选择婚姻,就要尊重婚姻的神圣性,担起家庭的责任,共同朝着长远的方向走下去,不能因为离婚登记不需要户口簿就随意离婚。任何事情都不能极端化,完全不听从他人意见是不可取的,把婚姻交给父母决定同样也是不负责任。
归根结底,即使婚姻登记流程有变化,但婚姻的本质并不会有任何变化。真正美好的婚姻,感情和责任一个都不能少。年长者不妨给年轻人多一点信任,相信他们在人生大事上会慎重做出选择。也无需过度解读草案的变化,当年轻人在工作、生活中都越来越追求个性,越来越听从自己内心,相信他们也会懂得对婚姻负责,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特约评论员 土土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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