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宗引起社会关注的遗产继承案件中,王丽因对已故男友张彬的长期照顾,向法院提出继承其遗产的诉求。张彬生前未有固定工作且健康状况欠佳,生活费用及医疗费用多由王丽承担,甚至包括张彬名下的房产和车辆。然而,张彬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即继母陈红,与王丽就遗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
海淀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考虑到王丽与张彬的非婚姻关系以及她对张彬生活的实际扶养和情感支持,最终酌情判定王丽应继承张彬遗产的10%。鉴于王丽继承份额较小,且陈红已经实际取得了遗产,法院判决陈红支付王丽折价款78119.86元。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尽管王丽与张彬未办理婚姻登记,且王丽对张彬的房屋和车辆出资情况缺乏充分证据,但考虑到她对张彬的长期照顾和情感投入,法院认为她有权获得适当的遗产份额。此外,法院还指出,陈红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对张彬的主要扶养义务,因此王丽作为扶养较多的非继承人,有权分得遗产。
此案件的判决体现了法律对非婚姻关系中扶养行为的认可,同时也展现了法院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的审慎态度和人文关怀。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结果现已生效,为此类遗产继承纠纷提供了法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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