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南京一女子因大厦保安禁止其带外卖上楼,双方发生口角。8月22日,荔枝新闻记者来到事发的奥美大厦,物业经理拒绝出面接受采访。记者拨打了登记在某平台的物业电话,接线工作人员回应,该大厦在租赁合同、租户管理手册,以及公共区域均有明示“禁止外卖上楼”的规定,并表示大厦配有员工食堂,“可以到食堂落座就餐。”
天津昌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岩律师表示,外卖是员工的个人财产,物业没有权利限制员工带自己的个人财产去自己的办公室,这种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他表示,“虽然叫物业管理,但实际上是服务者的身份,物业的管理权来源于业主大会的授权,但业主大会也没有权利限制个人的自由。”该大厦另一物业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该规定是为了让大厦内环境更整洁。郭岩律师表示,物业此举是为了方便自己的工作而因噎废食,把建筑物之于人的最基本的价值都限制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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