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近日宣判。被告人任某某因与妻子程某的离婚诉讼被驳回,感情挽回无望,心生绝望,遂起意杀害妻子。在一次蹲守中,任某某用斧头击打妻子头部,造成轻伤一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任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妻子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任某某与程某因财产等问题产生矛盾,任某某曾起诉离婚但被法院驳回,之后两人分居。任某某多次尝试挽回感情未果,感到孤独无望,于2024年1月10日产生杀害程某泄愤的念头,并搜索了遗体捐赠相关内容。
次日,任某某骑摩托车在重庆市合川区某街道附近守候程某,未果后沿途寻找,最终在一家市场工地门前路段发现程某。任某某先用摩托车将程某撞倒,随后持斧头追赶并连续击打程某头部,见其头部流血后停止打击,用脚踢打程某2次,之后拨打110报警自首。
经鉴定,程某伤情属轻伤一级。任某某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法院认为,任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其犯罪未遂且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案再次提醒我们,家庭矛盾需要通过合理途径解决,极端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伤害。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家庭暴力问题,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共同营造和谐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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